发布日期:2022-11-11 浏览次数:次
院量刑指导意见可以用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申请注册,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属于...
您好,该意见不属于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于正式解释、有权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在国内,司法解释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可以与其上位法即宪法和法律相冲突。法院判决时可以直接引用司法解释。
《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虽然是由人民法院发布的,但并非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只是审判的指导意见。区分是否是司法解释可以从“发文字号”区别,以下两个文件举例说明:
一、【法规标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颁布单位】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2010-4-20
二、【法规标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颁布单位】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7〕2号
【颁布时间】2017-1-10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