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哪些发明专利可以优先进行审查呢?办理优先审查需...
实质审查阶段的发利申请,缴完申请费之后的实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可交优先审查材料,包括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的优先审查请求书、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现有技术或者现有技术信息材料。此外,办理优先审查的准了申请应当为电子申请,建议申请人采用XML格式文件的电子申请,便于加快审查周期。
什么情况会停止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程序?
专利申请的审程中存在多种非原因而延长审查的情形。例如,在审查获得同意之前,申请人可以根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满足申请人修改申请文件的需要,而优先审查获得同意后,上述修改将造成审查周期延长;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期限超过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将造成审查周期延长;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提交非正常申请都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当再获得优先审查。因此,对于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知识产权局可以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普通程序处理:
1.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后,申请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对申请文件提出修改;
2.申请人答复期限超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
3.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
4.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为非正常专利申请。
哪些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
专利申请人办理优查手续的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一般和其它两类专利申样是既定的审查程序来办理,但是在一些设计特殊行业或者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是可以优先审查的,那么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材料有哪些?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材料: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2017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申请;(6)其他对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