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专利的有效时间是多久
1、根据《中华共和国专》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专的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且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
2、只有专利申请号没有专利号说明专利还没有申请下来,只是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需要有专利号才具有法律保护的效力。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
2、专利申请号与专利号的区别如下:
申请号:在专利申请人向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局给予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给予专利的申请号。
专利号:专利申请人获得专利权后,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上专利号为:ZL(专利的首字母) 申请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权期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百度百科—专利号
的期限不同。发明专的期限为20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一、关于专利期限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二、关于专利权人年费缴纳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三、关于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形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四、关于专利权无效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