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的区别和联系?
商密在我国的民法上,规定不正当竞争法中,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把止不正当竞争”规定在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一个主要部分)范畴。 WTO中的TRIPS协议也规定了“未披露信息的保护” 。这些都说明,商业秘密在归类上,划分到知识产权范围。
商业秘密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一般知识产权性相比,有其自己的特殊性。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商业秘密纠纷的不断增加,有关这方面的业务研究已不容忽视。我们先看一个案例(模拟)
商标、著作、商业秘密、专利权哪个没有明确的保护期限
1、概念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具有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
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2、构成要件不同
商业秘密得满足构成要件才行,非公知性,实用性,价值性,采取了保密措施,这些要件缺一不可。是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的,就看是否满足上述四个要件。
而专利则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来确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实施的困难程度不同
商业秘密的实施难度要大于专利。
扩展资料: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5条的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
a. 科学发现;
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 动物和植物品种;
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f.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