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关于申请专利的费用会计上应如何记账
会计法规定:
自行开按法律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等费用,做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申请专利的费用按会计法规定应该计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借:无形资产-**专利
贷:银行存款-**行
专利的账务处理
不能。
根企业会计附录-会计科账务处理》内容规
研发支出属本类科目来核算企业在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没用过这个科目说明以前没有这项业务发生,现在有了当然要启用此科目核算。
知识产权服务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1、如果无需摊销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销。
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费
贷:银行存款
2、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缴费方式
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
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
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