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生物类的专利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所
列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审查指南做了更详细的规定:
4。1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物质、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理论是对自然界认识的总结,是更为广义的发现。它们都属于人们认识的延伸。这些被认识的物质、现象、过程、特性和规律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发现卤化银在光照下有感光特性,这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根据这种发现制造出的感光胶片以及此感光胶片的制造方法则可以被授予专利权。又如,从自然界找到一种以前未知的以天然形态存在的物质,仅仅是一种发现,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关于从自然界分离或提取出来的物质的审查,适用本部分第十章第2。1节的规定)。
应当注意,发明和发现虽有本质不同,但两者关系密切。通常,很多发明是建立在发现的基础之上的,进而发明又促进了发现。发明与发现的这种密切关系在化学物质的“用途发明” 上表现最为突出,当发现某种化学物质的特殊性质之后,利用这种性质的“用途发明” 则应运而生。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导人们进行思维、表述、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
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它既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又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指导人们进行这类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在判断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主题是否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如果一项权利要求仅仅涉及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则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