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电视是谁发明的?
电视 (Television 、TV、 Video)指电子技术及设备传送的图像画面和信号,即电视接收机,也是重要的广播和通信工具,电视机最早由英国工程师约翰·洛吉·贝尔德在1925年发明。电视用电的方法即时传送活动的视觉图像。同电影相似,电视利用人眼的视觉残留效应显现一帧帧渐变的静止图像,形成视觉上的活动图像。电视系统发送端把景物的各个微细部分按亮度和色度转换为电信号后,顺序传送。在接收端按相应几何位置显现各微细部分的亮度和色度来重现整幅原始图像。科学技术的进步,是电视迅速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各国电视信号扫描制式与频道宽带不完全相同,按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的建议用拉丁字母来区别。
创维电视的专利技术有哪些?
随着1875年电话发及无线电和技术的发展,很多科技人员研究图像传送技术,想应用,对静止或活动的景物、影像进行光电转换,并将电信号传送出去使其他地方能即时重现画面。首先发明和实现这样电视系统的是英国工程师J.L.贝尔德(John Logie Baird)。贝尔德于1923年7月26日向英国专利局申请了名称为“通过有线或无线电波通信方式,传送图像、肖像和场景的系统”,并于1924年10月9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GB222604。该系统与其说是电子式的还不如说是机械式的。它是基于德国柏林的俄裔德国人P·尼普可夫(Paul Niphow)。名称为“电子望远镜”的1884年的德国DE30105号专利,“电子望远镜”包括两个相同的旋转盘,一个设于发送机上,另一个设于接收机上。每个盘有24个方孔,还有传输图像的光电管。它出于这样的运动图像的构思,即一系列静止图像变换得足够快的时候,就会在视觉上产生活动画面的效果。但是,由于技术上原因,该专利并未实施。
贝尔德上述专利提示了一种传送图像、肖像和场景的方法和系统,将景物的每一区域接连地投射到光敏元件上,并且接收机利用该光敏元件引起的电流变化点亮设置成屏幕的一系列小灯,在屏幕上这些小灯变化的照明度形成了再现原画面。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进一步说明该发明:要传送的场景或目标A通过一透镜B聚焦在旋转盘D上,形成成像C,该盘D上穿有一系列按螺旋线排列的小孔。成像C可以是1英吋×1英吋的,盘上的孔直径可以是1/18英吋(或1/32英吋)。这些孔圆周地分布约1英吋,第2孔比第1孔离中心近1/18英吋(或1/32英吋),第3个孔比第2个孔离中心近1/18英吋(或1/32英吋),以此类推直到第18个孔(或第32个孔),以致于在盘D转动时,要输送的画面的每个部分接连地通过一个1/18英吋的孔(或1/32英吋的孔)。在盘的后面有一个光敏元件E,通过穿孔M不同的光照到该光敏元件上,导致从电池F流过光敏元件电流变化,并该变化电流经过诸如热离子真空管等放小后,通过导线或元件输送到接收机,接收机装有一个与发送机的盘D完全同步旋转的臂G,该臂端头有电刷并与一系列触头H相通,每个触头与一个小灯相连接,而这些灯以行列排列形成一个屏幕K。每个孔扫过画面的一个条带,并在接收屏上通过一列灯将条带再现,这样每孔有其相应的列的灯与其对应,可使用很多灯,灯越多再现画面越好。如果相应瞬时孔对着画面明亮部分,灯会很亮;如果那瞬间孔对着画面黑的部分灯就会暗淡;屏幕上灯的不同明暗度再现了画面,由此构成一幅幅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