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收到外单位捐赠的一项非专利技术
需要签署《专与合同》,向知识产权局请求著录项目变更。
1理著录变更手续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知识产权局网站“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有)。
2、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
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赠与的证明材料。
3、、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经常账户记录一国的什么项目 A...
一、接受某企业捐赠专利值10万元,会计为:
借:无形——专利权 100 000
贷:营业入 100 000
二、说明
1、接受捐赠专利权,使企业的无形资产增加,记入“无形资产”账户的借方。
2、接受捐赠资产属于企业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
(1)计算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2)计算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
(3)计算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合计数。
(4)计算该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5)计算该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允许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而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该计提折旧。这样就造成税法与会计制度的不一致,会计上必须用递延税款来调节。这与接受捐赠原材料等存货会计处理及原因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