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发明专利中的保密技巧问题
您希望在撰写的申请文件中不要过多的技术细节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找到一个公开充分和技术保密的平衡点,公开充分是指能够让本领域的技术人员通过本申请文件来实现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即具体需要说明您的发明点,而技术保密就是指不要在申请文件中过多的透露您的技术细节,一般的申请文件中,为了公开充分,一般都需要清楚的说明实现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点,而您可以保密的内容一般都只能是技术细节(其实技术细节不透露别人也很难模仿),例如一个加热炉,主要是通过在加热炉的侧壁做出一个空腔,并在空腔中通入一定温度的掺杂气体,来实现加热炉的保温,而我们在撰写该申请文件时,则需要将这些技术要点说清楚,但可以保留加热炉的侧壁的尺寸特征,以及加热炉的管道等技术细节。
望采纳!
保密专利申请问题
一般就不能保密了,专利制度就是用公开来换取垄断性地实施的权利,如果是保密专利的话可以不公开,不过一般涉及国防等方面的专利才会保密,一般人申请,如果不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的话到时候都会公开
保密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有什么规定?
专利未保密先行
为此利申请前应做到:产品市(包括出售、出租、赠与等技术不外漏、不发表论文、不公开演示、不召开产品或技术鉴定会(尽管有的鉴定会有保密规定,专利申请前还是以不召开为妥),并不以其他方式造成技术公开和可能的公开。
华为是如何保密核心秘密的。特别是专利团队的管理...
一、按照本条规定,及的专利申保密问题,应按照规定办理。这里讲的“有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规定,也包括国务院制定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行政法规中的规定。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9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该法规定:“秘密是关系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该法对保守秘密的基本制度作了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依法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的,应当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国防系统各单位申请发明专利,涉及国防方面的秘密需要保密的,其专利申请由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机构受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的涉及国防方面的秘密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移交国务院国防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设立的专利机构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专利机构的审查意见作出决定。对国防专利以外的其他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后,应当将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转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该申请之日起4个月内,将审查结果通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需要保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并通知申请人。国务院还于1990年7月发布了《国防专利条例》,该条例规定,国防专利是指涉及国防利益以及对国防建设有潜在作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国防专利申请统一由国防科工委国防专利局受理和审查;经国防专利局审查认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国防专利权。国防专利局受理的国防专利申请,在受理、审查、复审、授权、转让、实施、调处纠纷和诉讼的过程中,在未解密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绝密级涉及国防利益的发明不得申请国防专利。该条例还对国防专利的实施、国防专利申请权及国防专利权的转让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