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之所以有分案这个概念,是因是基于专利的一个特性的,即专利单一性”。所谓的单一性是指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为了图方便/省钱/或者其他理由,在一件专利申请里包含多个专利技术,则要么审查员会主动下发审查意见要求申请人分案,要么申请人可以自己提出分案申请,让一个专利变成多个。
申请人主动提出分案有什么好处?
一、如果企业需要多个专利,但是技术研发的量并不多,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等到专利下发的审查意见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给予授权时,申请人就可以主动提出分案申请。这样既保证了授权率,又保证了申请的量。
这种情况适用于在一个技术点上可以衍伸出多个辅助技术的情况——
比如发明人在研发一种药物配方的同时,又研发了该种药物特定的制备工艺。
像这种“模糊状态”的技术,在该技术本身质量很好,且找了优质的代理人的前提下,就可以采取先申请后分案的处理方式。
二、更换审查员,进行重新审查,从而提高专利授权率。
因为专利是通过人工审查的,而个体对技术的理解都是有偏差的,那么就很有可能发生审查员多次下发审查意见,申请人多次沟通却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
而此时如果提出分案申请的话,由于专利审查是采取随机派件的方式分配审查员的,就等于有机会“更换”了审查员。
这样的话,等于有了一次重新审查的机会,而因为不同审查员对技术的认知不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专利获权的成功率也会大大提高。
三、对专利的布局“保密”。
专利是通过公开换取保护的。一旦公开,竞争对手也可以了解到自己的技术结构。
而申请人如果前期把一个系列专利“打包”进行申请、并在适当的时候再进行分案申请,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迷惑竞争对手,让他们摸不清楚申请人套路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