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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三性-专利申请有哪三种?专利申请须具备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技术三性-专利申请有哪三种?专利申请须具备

专利三性是什么,个人应如何申请专利

一、专利三性是指:新、性、实用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第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可以直接面交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以及各代办处,也可以挂号邮寄知识产权局,还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人办理。


请教关于专利申请“三性”的问题

北京五一国际知识产权为专利的三一般是指新颖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像件; 

(2)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以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专利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审查员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时,一般会遵循如下原则: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审查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时还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技术解决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与新颖性“单独对比”的审查原则不同,审查创造性时,审查员可以将一份或者多份对比文件中的不同的技术方案组合在一起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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