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如果专利没有交年费会怎么样?
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的费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由此可知专利费是必须缴纳的,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专利年费根据专利的不同、是否通过了费减标准不同。
发明专利
未通过费减备案
第1年--第3年:900元/
第4年--第6年:1200元/年。
第7年--第9年: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8000元元/年。
通过费减备案
第1年--第3年:135元/ 年。
第4年--第6年:180元/年。
第7年--第9年:3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6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9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1200元元/年。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未通过费减备案
第1年--第3年:600元/ 年。
第4年--第5年:900元/年。
第6年--第8年:1200元/年。
第9年--第10年:2000元/年。
通过费减备案
第1年--第3年:90元/ 年。
第4年--第5年:135元/年。
第6年--第8年:180元/年。
第9年--第10年:300元/年。
收费依据:《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
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7〕270 号)。
是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期间内,专利权人为维持其专利有效性而在每年都应当的费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3条、第44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由此可知专利费是必须缴纳的,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将成为社会公用技术,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