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评价报告对专利的新颖创造性、实用性进行评价出具的报告,主要两个方面,一明专利申请请求加急时,支付一定的费用,请求局、审协或代办处对申请中的专利出具专利评价报告,然后拿报告给审查员,节省审查员的审查时间,从而加速申请流程;二是在涉及专利权纠纷中,应法院或诉讼一方要求,对已授权专利的的专利权稳定性做出评价,出具专利评价报告,判断专利权的稳定性,法院或行政执法部门做出司法或行政判决。
专利评估报告,是指对专利的分析评估所作出的报告,一般由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评估专利价值,用在抵押贷款、公司注册、无形资产转让、企业资产评估等方面。
什么是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及实用新利或者外观设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专利权评价报告有什么效力?
因为两者是不的,拥有专利证表有专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专评价报告是在专利被侵权,受质疑或者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无实质审查,专利权相对不稳定时,才需要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针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不是针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申请在专利局实质审查的时候会进行检索,所以发明不需要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证书是专利局颁发的证明专利权的文件。专利申请经审查、批准后,专利局应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专利证书主要记载发明创造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发明人、设计人的姓名,专利权人的姓名、名称,权利保护范围,授予专利的时间等等。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每项请求只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办理专利权评价报告手续的应当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