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与专利相关的印花税可以放研发费用吗?
不能,根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计扣除政策的通知》(〔2015〕119号)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取得专利后,说明新知识,新工艺已获得,故取得后的投入不再属“获得”,应属运用了。
不能,根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计扣除政策的通知》(〔2015〕119号)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取得专利后,说明新知识,新工艺已获得,故取得后的投入不再属“获得”,应属运用了。
哪些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不能,根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计扣除政策的通知》(〔2015〕119号)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取得专利后,说明新知识,新工艺已获得,故取得后的投入不再属“获得”,应属运用了。
不能,根据《财政部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计扣除政策的通知》(〔2015〕119号)一、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 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取得专利后,说明新知识,新工艺已获得,故取得后的投入不再属“获得”,应属运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