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次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1) 人应当是认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专利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体行政行为而使其权利或者利益受到损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行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复议申请人或第三人均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
(2) 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必要的证据。 申请行政复议时,复议申请人应提交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具必要的证据材料。 对于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该文书或者其复印件也应当一并附上。 复议申请书的内容必须包括: 申请人的姓名、名称、通信地址;② 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③ 复议申请人的签名或印章。 对不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书,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通知复议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未提出复议申请。
(3) 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 若复议申请所针对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属于相关法律规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申请将不予受理。
(4) 在规定的申请复议期限内。 为了及时、有效地保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正常的行政秩序不受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自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该期限时,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的具体行为提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专利违法案件等过程中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我国目前的专利执法体制是所谓的双轨制,即司法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并行。根据《专利法》第60条、第63条以及第64条的规定: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做出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上述行政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一体制的架构需要在地方设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目前,在所有省级人民政府内,都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部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内,也已设立此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1.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
专利行政复议的主体,指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以及被申请人。根据前面的分析,可以将提出专利行政复议申请的人分成两类。第一类申请人是指不服知识产权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人。《行政复议规程》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