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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减免申请流程-2018年个人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


专利减免申请流程-2018年个人专利申请费用减免条

专利费用申请减免如何办理?注册专利流程介绍

提交费用减流程如下:

1、准备,准备的材料包括:

(1)减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

(2)有关证明文件。个人申请的,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申请的,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2、在电子申请客户端上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未提交电子扫描文件的,视为未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3、申请办理费减手续时已在专利局交存总委托书的,可通过电子申请客户端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模板并勾选相关声明,无需提交相应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电子扫描文件,但费用减缓证明电子扫描文件须同时提交。  

4、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扩展资料:

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局令第39号)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

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八条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十一条  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作出后,专利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参考资料来源: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办法》(局令第39号)



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费用减免
一、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在提出申请的同时请求减,申请被批可以一并减缓五种费用。在申请之后请求减缓的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以外的尚未开始交纳的其它四种费用。除申请费以外,减缓其它费用应当在该费用应当缴纳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审查费、维持费、复审费以及批准专利后前3年的年费。其它各种费用不能减缓。费用减缓请求由专利局审批。个人申请最多批准减缓85%,两个人以上或单位申请最多批准减缓70%。提出减缓请求的,可按已批准的减缓数额缴费(个人缴15%,单位或两个人以上的缴30%),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不同意的,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专利局规定的期限,被缴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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