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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代办(电视剧拍摄许可证申请材料)

发布日期:2022-08-18 浏览次数:


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代办(电视剧拍摄许可证申请材料)

  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代办(电视剧拍摄许可证申请材料)-电视剧由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制作,但须事先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2种,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180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2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主管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可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
 
  申请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乙级)所需条件
 
  1、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2、持有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
 
  3、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申请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乙级)所需材料
 
  1.申请影视拍摄;
 
  2.不少于一千字的故事梗概,要字体4号。另一个值得注意的事是:电影或电视剧中的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公共安全、正义等重要问题,有必要提供一式三份的电影或电视剧剧本。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5.编剧允许影视拍摄公司使用剧本的授权书。。
 
  6.提交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或中央和国家机构有关部门的剧本审查意见。
 
  7.向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机关报请其所属的电影、电视剧制作单位申请拍摄。
 
  电影拍摄许可证资质审批流程:
 
  1、向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电影剧本(梗概)备案;
 
  2、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向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申报;
 
  3、下发《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代办(电视剧拍摄许可证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