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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侵权案-《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

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


专利申请侵权案-《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

常见的专利侵权案件有哪些
根据《共和国民法通则》、华人民共和国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一、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二、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三、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四、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五、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六、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七、职务发明的创造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八、诉前申请停止侵权的财产保全案件;
  九、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十、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
  十一、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
  十二、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施强制许可决定案件;
  十三、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使用费裁决案件;
  十四、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行政复议决定案件;
  十五、不服管理专利工作部门行政决定案件;
  十六、其他专利纠纷案件。
《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出现侵权后,一般有解决途径。但是不管选中一种或几种途径,首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权的证据。只有做好了这一步的工作,后面的措施才有了主动权,否则,后面的工作无法开展。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上述赔偿数额可以包括因调查、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作用。侵权警告信的写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口气可以强硬,也可以缓和。一般应写明以下内容: (1)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专利的主要权项内容;(2)对方的产品或方法侵害了该专利权,希望中止或禁止对方制造、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3)希望对方于何时就此作出答复;(4)如果对方不作答复,专利权人可能采取的措施。


专利申请侵权案-《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