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专利证书遗失了怎么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专利证失了不能申请补发。
如果需要该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可以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
专利登记簿副本
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
专利登记簿副本是一种表明专利即时法律状态的证明。
请求办理的条件:
(1)专利授权公告后才可办理。
(2)任何公众均可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
(3)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可以在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办理。
请求办理所需材料: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需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在知识产权局网站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中有。
专利证书掉了,可不可以补办
不能补正
依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第九章1.2.4 专利证印错误的更正
专利证书中存在打印时,专利权人可以退回该证书,请求专利局更正。专利局经核实为打印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应当将更换的证书发给专利权人。原证书记载“已更换”字样后存入专利申请案卷。
专利证书遗失的, 除专利局的原因造成的以外, 不予补发。
扩展资料
《专利审查指南》1.2.3专利证书的更换
专利权权属纠纷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专利权归还请求人的,在该调解或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可以在办理变更专利权人手续合格后,请求专利局更换专利证书。专利证书损坏的,专利权人可以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专利权终止后,专利局不再更换专利证书。因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人更名发生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均不予更换专利证书。
请求更换专利证书应当交回原专利证书,并缴纳手续费。专利局收到更换专利证书请求后,应当核实专利申请文档,符合规定的,可以重新制作专利证书发送给当事人,更换后的证书应当与原专利证书的格式、内容一致。原证书记载"已更换" 字样后存入专利申请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