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专利发明人和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有何区别?
申或者说专利权是不分先后的,如果各方没有合同约定所占专利权的比例,那么多个申请人共同持有该项专利权,各方所占比例一样。
而发明人必须是人,不能是公司或者组织或者其他机构,其排名也是不分先后的。
申请人、发明人、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第一发明人是最重要的,是对技术方案的完成起最主要作用的人,在专利申请时第一发明人要提供身份证(可确定第一发明人的惟一性),其他的发明人排名未见有要求。
专利权人为单位,发明人为本单位的员工,那发明人...
第一发明人是最重要的,是对技术方案的完成起最主要作用的人,在专利申请时第一发明人要提供身份证(可确定第一发明人的惟一性),其他的发明人排名未见有要求。
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权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发明人』
范围界
专利法上的主体问首先要从发明人开始。这的发明人,是针明和实用新型而言的。如果包括外观设计,则准确的说法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简便起见,我们这里只讨论发明人。
不同名称
发明人是专利法上的一个“专用”名词,在别的法律中有其他的称谓。在专利法上,发明和实用新型被定义为新的技术方案。其实,为解决一个技术问题而提出一种新的方案,在不同的法律之下有不同的叫法。例如,在合同法中被称为技术成果或科技成果,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也被称为科技成果,在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被称为技术秘密。这些成果的完成人,换到专利法上就叫发明人。因此,在这些成果申请专利之前,我们不一定非要把它们称为发明不可,但在观念上一定要清楚,它们是可以申请专利的。这些成果的完成人,同样享有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人应当享有的各种权利或利益。
1.概念
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3条的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虽然这里的“实质性特点”与“创造性贡献”的确切含义都需要进一步解释,但可以明确的是,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都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特定关系
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发明人理解为通过自己的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来完成发明的那个自然人,他与发明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关系:创造者与创造物。发明人是发明的创造者,发明是发明人的创造物。因此,对于特定的发明来说,发明人是一种身份,就与著作权法上作者的身份在性质上是相同的。这种身份上的联系,不论发明人是否对其发明享有经济性权利或利益,都是不能割裂的。这体现在法律上,就是专利法第17条规定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