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18 浏览次数:次
如何才算是我自己的专利
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利用其知识产权,侵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如下情况: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扩展资料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一、汪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妇幼用品案
3月21日,福建、四川、浙江、湖南公安机关联合破获汪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妇幼用品案,现场查封流水生产线8条,缴获假冒“护舒宝”等品牌卫生巾成品、半成品1200万片,印有假冒商标标识的各类包材1300万个,无纺布、绒毛浆等制假材料12吨,以及封口机、打码机等制假设备32台,涉案价值36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汪某等人在四川设立制假窝点,从浙江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假冒“护舒宝”等品牌妇幼用品,产品质量低劣,多流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的批发市场、小超市、小卖部等。
二、於某等人制售假名牌润滑油案
4月4日,上海公安机关侦破於某等人制售假名牌润滑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封大型储油罐18个,不法分子累计销售假冒“壳牌”、“嘉实多”、“美孚”等品牌润滑油3000余吨,涉案价值2600余万元。
经查,自2013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於某等人在上海设立制假窝点,从江苏等地购进假冒品牌润滑油桶、商标标识等,在上海收购劣质成品润滑油作为基础油料,将不同标号油料进行勾兑,加入廉价抗磨液等添加剂,灌装制成各型号假冒名牌润滑油对外销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安部通报10起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