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我们给美国一所大学支付非专利技术使用版权费,现...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上述规定,境外企业将其技术专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中国境内,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原则上不缴纳预提企业所得税。但如果上述购买行为是境外企业技术的使用权,则应在中国境内缴纳所得税。
侵权国外专利赔偿一笔钱需要代扣代缴税金么
据我了解非专利技术没有税收优惠。
不是北京吧?北京国税现在服务不错,都能一次性告知需要的资料。
做售付汇确实有些麻烦,需要备案,资料比较多。而且根据合同约定的税款负担方式的不同(境外非居民自行承担还是境内付款方负担),税款计算还挺复杂的。
实话是,如果你单笔支付不超过5万,外汇管理局应该不需要《售付汇证明》,很多人是通过拆分付款方式逃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