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厂家-我有个新型专利,,怎么与厂家合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请问!取得专利后如何和厂家合作,一般怎样分成?
可以提出两个要求:
所有销售收入必须通过公司账户收款;
按月提供给你银行对账单。
如果发现他们有把款收到公司以外的,直接可以去税务局举报。
其实还有其他一些特殊的手段,如果你能说说大概是什么样子的专利就好了。
专利持有人和厂家合作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按合同上的规定来做,专利主有权选择多少分成,这是互相的。
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授权的条件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条件 1.按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通常所说的专利“三性”要件。这是各国专利法普遍采用的准则,也是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S)所确认的准则。
二、外观专利权的授予条件
1.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
2.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创造性。 3.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
一、按照本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如在申请日前已经公开,便失去新颖性,不能获得专利权,这是一条基本的原则。但这一基本原则并非,也有例外。许多专利法都规定,在申请日前的一定期限内,发明创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公开,可以不丧失新颖性,即所谓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本条即是我国专利法对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的规定。
二、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的时间界限,本条规定为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这一期限又被称作宽限期,即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发生本法规定的情形,该申请不丧失新颖性。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再提出专利申请,就不再具有新颖性,不应授予其专利权。
三、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本条规定为三种: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
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必须是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
二是必须是国际展览会,即展出的展品除了有举办国的产品以外,还应当有来自外国的展品。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发表的。不丧失新颖性。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专利找工厂合作生产,该签订怎样的合同恕我直言,这是一条很艰难的路,很多有价值的专利转换都比较困难,原因很多,没人信,市场乱,风险大,但是如果您想试试给你推荐几个办法:1、参加相关方面的技术展会,多留意网上信息;2、自己跟类似的厂家联系推荐自己的专利,拿出样品拿出你的优势数据,以事实说话,一个专利证书一点说服力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