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申请发明专利审查时间要多久?
我国专利在确权、用权、维权几个阶段都有哪些时限要求?以下是中国专利各个阶段的时限要求。
一、专利申请
1、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2、要求不丧失新颖性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不丧失新颖性。
3、优先权期限: 外国优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 本国优先权:只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十二个月,外观设计不享有本国优先权。
4、要求优先权的期限: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逾期未提交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5、涉及新生物材料而公众不能得到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前或者最迟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将该生物材料样品提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可的保藏单位保藏,并在申请时或最迟自申请日起四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期满未提交该证明的,视为未提交该保藏;申请时未注明该生物材料相关信息的,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四个月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交保藏。
二、专利初步审查
1、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最迟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2、缴纳费用以汇付方式付费的,以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但是自汇出日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超过十五日的,除出具证据外,以收到日为缴费日;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一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十五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 根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直接送交的文件,以交付日为送达日; 文件送交地址不清,无法邮寄的,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满一个月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经验: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一般自申请日起满六个月公布)。
三、专利实质审查
1、自申请日起三年内,申请人可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实质审查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恢复权利期限:因不可抗拒事由而延误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二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