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我想问下关于专利案件 的案例
首先明确一个问题,专利保护是有地域性的,一个或地区的专利只在该/地区范围内受保护。因此
1、不需要
2、需要
3、不需要
4、没有
希望采纳
靠专利发财的事例!
难啊。海南有个打工仔,15年申请了二三十个专利,一个也没转让出去,花光了全部积蓄不说,还欠亲友十几万元。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爱迪生那么幸运。改革发报装置的第一个专利转让费10万美金,用这10万美元开办了一个小公司翻本,后来把这个小公司转让给别人就卖了400万美元。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个十分好的专利,也得到发改委的认可。于是辞去原先的厂长专门开发该专利,没想到亏本数百万元。
(急)关于专利权的小案例
日前美国一地方法院裁定,三星电子将向美国无线网络软件及芯片开发企业InterDigital Communications公司支付1.34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I nterDigital位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其绝大部分收入来自移动领域内其他公司缴纳的专利使用费。InterDigital网站宣称,公司是全球无线标准的主要制订者,持有多项专利技术,并授权给全球的2G、2.5G、3G与802产品制造商。此外,该公司还为3G多模终端与汇聚产品提供基带解决方案和协议软件。 除三星外,该公司还曾与诺基亚、爱立信等公司有过长期的专利权侵犯诉讼案,去年12月,美国法院就曾判定诺基亚向InterDigital支付2.53亿美元专利费。 据悉,InterDigital去年上半年营收为2580万美元,盈余310万美元。该公司在今年5月预测第二季营收为2.91-2.93亿美元。
专利的类型有三种,具体能用例子说明吗?
1、一般来说,法院会中止诉讼,待专利复审委作出决定后再开始诉讼。
2、构成。
3、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
4、不成立,原因是侵权判定原则是完全覆盖加在先申请。
5、有效,技术转让协议前专利技术有效,不存在欺诈等行为。
呵呵,希望对您有帮助。
关于专利案例问题,高手请进。
1、【案情介绍】 “哈佛鼠”又叫“肿瘤鼠”,它是哈佛大学两位科学家在上个世纪80年代通过转基因技术培育出来的一种老鼠。由于该老鼠易患癌症,因此具有重大的科学和医学研究价值。欧盟各国、美国等已先后批准授予“哈佛鼠”专利权。 1993年,加拿大知识产权办公室在审核“哈佛鼠”在加拿大的专利权时裁定,“哈佛鼠”作为老鼠不能被授予专利,但哈佛大学可以获得易致癌基因及相关试验的专利权。这一裁定引起哈佛大学的不满。但加拿大专利申诉委员会和联邦法院均维持了加拿大专利办公室的裁决。到2000年8月,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又以2比1的表决结果,裁定“哈佛鼠”可以获得专利权。不过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也没有让人信服,关于“哈佛鼠”的官司一路打到加拿大联邦法院。2002年12月5日“哈佛鼠”可否获得专利案最终由加拿大联邦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认为专利法中所使用的制程、机器与构成物质等概念并不能涵盖高等生物本身。使加拿大成为西方没有给哈佛鼠授予专利的。 “哈佛鼠”专利案对不同的群体具有不同的意义。 对于加拿大专利界来说,这起案件代表着高等生命形式是否属于“发明”。加拿大专利申诉委员会表示“高等生命形式”不是发明,不能被赋予专利,但加拿大联邦上诉法院却认为“哈佛鼠”符合专利法中关于发明的定义。加拿大以前曾对微生命授予过专利,但从没有对高等生命形式授予专利的先例。现在加拿大知识产权办公室中还有500多件关于转基因动植物的专利申请,“哈佛鼠”的判决将对它们产生重大影响。 对哈佛大学来说,专利意味着财富。目前全球实验室每年进行试验需要老鼠2500万只,而非常适合用于癌症研究的“哈佛鼠”,其“钱”途自然是不可限量。 对加拿大科学界来说,专利意味着科研经费。如果专利不能被批准,必将使一些企业对科研资助的兴趣大减,特别是在美、欧已批准这一专利的情况下,加拿大对专利的否决意味着科研经费的流失。 宗教界担心授予“哈佛鼠”专利会引起伦理和道德上的混乱。加拿大教会联盟的一位律师表示,仅仅知道如何排列它的基因,就宣布拥有这种生物,人类在道义上是没有这项权力的。 环保界则担心转基因技术会给自然界带来灾难。他们担心某种转基因动植物融入到自然界的动植物中后,会改变物种的平衡,他们更担心一个物种平衡的破坏会带来“多米诺骨牌”一样的效应,从而改变整个自然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