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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积极效力-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效

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


专利权的积极效力-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效

简述我国专利权的效力

专利权失去效力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专利权超过法定期限。

当事人书面放弃专利权。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哪些效力?
专利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通过上述概念让我们知道了专利权就是专利所有者在该专利上的权利(主要是指处分权和独占使用权)。

  专利权内容简而言之,专利权的内容就是专利权人在该专利上能够行使各种权利的内容。

  利权的内容:(注:专利权的内容就是专利权人在专利上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人在专利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内容:

  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的权利。(此外还有申请海关保护权,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是起生效,有效期为7年);

  2、转让权。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放弃权。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

  5、标记权。标记权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关于专利权效力的问题,正确的说法是A.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失去效力的情况有以下四种: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专利权超过法定期限。

当事人书面放弃专利权。

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效力,专利权效力怎么认定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效力即是对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等实施的权利,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利用其获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生产、制造、销售产品。
具体权力包括如下内容:
1.实施的权利;所谓实施,是指将与外观设计有关的物品进行制造、销售、转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他人不得实施。未经许可的制造、销售行为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另外,将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修整、改造等是否为侵权行为,要看其修改的程度。修改程度高的,实质上是重新设计制造。如果光是零件的更换,物品的外观没有明显的改变,这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更换零件的同时,外观设计的主体有了改变,即不属于侵害行为。


专利权的积极效力-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的法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