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21 浏览次数:次
发明专利变更后是否还是处于费减状态呢?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十条 经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因此,企业做过变更的话按公司新的资料重新办理费用减免备案即可,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专利做完费减后,如果进行了变更,怎么才能再次做...
费用减缓请求
适用情形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专利局提出减缓请求
-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个人,且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一个单位、多个个人或者一个以上个人和一个单位,单位经济困难,个人年收入低于25000元,可减缓专利费用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能减缓专利费用
办理手续的人
-申请人、代理机构、代表人
文件
-费用减缓请求书
-必要时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单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时,应当附具证明文件
由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
直辖市以及省会城市可以是区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例如北京市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费用
-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费用减缓请求书可以到知识产权局网站上的表格下载栏进行相应的下载,若上述内容仍有疑问请继续联系,谢谢。
关于专利费减办理的问题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十条 经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因此,企业做过变更的话按公司新的资料重新办理费用减免备案即可,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专利的费减需要什么条件
专利转让后如何减少缴纳转让费用?随着人们的知识的不断储备,被大家也会研究发明出越来越多的专利产品,那么如果将专利转让后,我们也可以通过与他人建立企业,只需要支付企业所得税,与你的收入和税收负担相比,必然是高于缴纳专利转让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那么专利转让后如何减少缴纳转让费用?专利转让后如何减少缴纳转让费用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或从事发明创造、专利研究的人来讲,假如你已经取得了经营成果,并且申请了专利,你是准备出卖专利,还是自己办企业?如果是办企业,是办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办合伙企业?如果你想转让专利,假设你的专利权的转让收入为20万元,那么你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所得税;20万(1-20%)20%=3.2万元。税后利润=20万-3.2万=16.8万元。个人实际取得收入16.8万元,因为专利转让为一次性收入,那么你将不会有第二次。如果你是希望这项专利能给自己今后相当长时间都带来收益的话,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如果是个人投资建厂经营,那么你只要筹集建厂资金,然后就可通过销售产品取得收入。由于新建企业大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而且你的专利权不是转让,所以在自己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单独为专利支付税收。因此在税收负担上,你所要负担的仅仅是流转税、企业所得税,从而你的收入与税收负担之比,必然优于单纯地缴纳专利权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你无力独立经营,那你可以与他人合伙经营,你出技术,对方出资金,建立公司制企业,双方只要事先约定好专利权占企业股份的比重,就可以根据各自占有企业股权的比例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