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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执法中对著作权有争议-著作权与文化产权的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文化执法中对著作权有争议-著作权与文化产权的

何为著作权?对文化产业有何影响

应当根据情况担停止侵害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等民事责任;

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化局是干什么的

应当根据情况担停止侵害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等民事责任;

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列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化教育权的侵权案例有哪些?
本人是河南某文化市场综法支队执法大队(主管出版、版权、扫非工作)人员,现作如下回答。违法出版物包括很多种,盗版图书只是其中一种。而且对制作、销售盗版图书的处罚有三种法律责任:行政、民事、刑事。行政处罚只是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一种法律责任,该处理由版权管理部门查处,由于文化体制改革,该部门职能主要并入副省级以下城市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依据为:《著作权法》(20100226)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文化执法中对著作权有争议-著作权与文化产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