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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机所等单位获院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奖励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次数:


上海光机所等单位获院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奖励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党组2007年夏季扩大会议的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中国科学院决定对有关单位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人与团队给与奖励。
      据悉,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系统的上海光机所、上海硅酸盐所、上海微系统所、上海技术物理所、上海有机所、上海药物所、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应用物理所等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受到表彰,并获奖励经费超过10万元。


上海光机所等单位获院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