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次

改编、翻译已有的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属于?
根据(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在改编过程中,要注意下列问题:
.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改编是著作权中作用权的内容之一,由著作权人行使或许可他人行使。若未征得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而擅自改编其作品,则构成侵权。如果原作品作者已经死亡,则应征得其继承人同意。当然,如果原作品已超过著作权期限,即该作品作者死亡已超过50年,则可不必征求其继承人许可。
.改编者行使改编作品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改编者成为改编作者的著作权人,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但在行使这些权利时不能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应注明原作品的作者、向原作品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等。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属于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上述作品属于演绎作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人所有,即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结论:演绎作品,是指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属于演艺人所有,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