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04 浏览次数:次

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都可以依法...
1、破坏电子出版物市场秩序,危害正版软件市场的发育和发展,损害合法经营,妨碍文化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2、严重影响软件市场的正常管理和税收,会直接造成软件出版、发行方面税收的巨额损失。
3、用户得不到合理的售后服务。盗版软件是从非法渠道购来的,用户一旦发现质量或其他方面的问题,只能自认上当,根本得不到正版软件经营单位那样良好的售后服务,出现损失也无法获得补偿。
4、盗版软件质量低劣甚至传播电脑病毒。从当前市场销售的盗版软件看,携带恶性病毒的也时有发现,可以说盗版软件是电脑病毒的重要来源和传播者,盗版软件自我标榜的“绝无病毒”是不可信的。
5、内容不健康的软件,特别是从境外流入的某些盗版软件,对青少年成长和社会风气造成危害。
外国人也享有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
1、人身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