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年检)盖章
【2】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或者使用说明书)
【3】源代码(60页,每页不少于50行,不含空行)
【4】在线填报并打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第3页盖章。
以上为一般材料(绝大多数情况下均可满足办理要求),如果情况特殊,就可能需要其他材料。
著作权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材料应该有哪些?
一、一般性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l0cm×12cm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著作权登记的分类
依登记是否取决于自愿,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强制登记与自愿登记.凡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权利进行的登记,即为强制登记.在采用注册登记主义的,著作权的产生即以强制登记为条件;同时,任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有时法律也要求在著作权出质时必须办理登记.凡法律没有要求办理登记即可取得权利,而当事人自愿要求办理的登记即为自愿登记,如有些采用自动保护主义的就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自愿办理著作权登记.
依所登记权利的性质,也可以把著作权登记分为注册登记、权利变动登记(含设定他项权的登记)和注销登记.注册登记主要适用于著作权的取得,权利变动登记发生于著作权形成之后,注销登记则发生于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中的某项权利消失之时.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需要如下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