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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使用寿命-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软件著作权 使用寿命-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

手机很卡,怎么办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无形资产是分为两种的,一种是使用寿命可以确定的,另一种是使用寿命无法合理确定的。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税法给定的摊销年限是“不得少于”10年,具体是多少年,企业自己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可能受益年限来自行确定的。只要不低于10年,就可以,多少年,并没有法律上的限制。只是给定了性的限制!
而对于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可合理确定的,不对其计提摊销的,但是每年末都必须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其是否发生了减值。如果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你们的无形资产属于哪一类的,企业自己根据该项资产的有关信息自己判定。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是多少?软件作为无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第十五条 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软件著作权的继承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在本条例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享有。
软件著作权登记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己智慧的产物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计算机时代的迅猛发展,新软件也是层出不穷,那么软件著作权登记年限是如何规定的,法律对软件著作权又是如何保护的,也是大家都非常关注的问题,软件著作权登记年限是如何规定的一、软件著作权的定义国务院于1991年6月4日发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该条例指出: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新条例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同时废止。二、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开发者身份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以及在其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使用权,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展示、发行、修改、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其软件的权利;4、使用许可和获酬权,即许可他人全部或部分使用其软件的权利和由此而获得报酬的权利;5、转让权,即向他人转让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三、申请软件著作权应提交的文件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四、软件著作权登记年限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软件著作权 使用寿命-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