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好不好 入之后有什么要求(会...
有吧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目前拥有会员超过6000人,其中出版商会员有30多个。
其会员为具有中国国籍的音乐著作权人,包括作曲者、作词者、音乐改编者、音乐作者的继承人以及获得音乐著作权的出版者和录制者。
协会管理音乐著作权,其权利来源为:
1. 会员的授权;
2. 与海外同类协会签署相互代表协议,从而获得对海外音乐作品进行管理的权利;
3. 经版权局授权,协会还承担音乐作品法定许可使用的使用费收转工作。
协会于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在CISAC的框架下,协会已与58个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包括美国的ASCAP、BMI、SESAC, 英国的PRS,法国的SACEM,德国的GEMA , 日本的JASRAC , 香港的CASH,台湾的MUST等等。并将协会会员名单和作品资料分别汇入CAE(国际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名录)和WWL(世界作品目录),从而将中国音乐著作权人的作品纳入国际识别系统。一旦中国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权益便可及时得到保护。
目前,音著协在中国大陆可以管理超过1800万首的世界范围的音乐作品。
中国音乐家协会指定版权费收取单位
在国际合作方面,协会于1994年5月加入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在CISAC的框架下,协会已与40多个和地区的同类组织签订了相互代表协议。
协会会员名单和作品资料已分别汇入IPI(国际权利人数据信息系统)和ISWC(国际标准音乐编码),从而将中国音乐著作权人的作品纳入国际识别系统。一旦中国作品在海外被使用,其权益便可及时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以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了、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潜力的诉讼、仲裁活动。”
从前到现在
协会始终定位在服务全体会员,服务广大音乐著作权人,服务各类音乐使用者,积极推进中国音乐著作权保护事业的进程之上。
收费
协会收取使用许可费的范围非常广泛,对音乐作品的机械复制,如出版音像制品、制作电脑卡拉OK机等,举办现场演出活动,在餐厅、酒吧、宾馆、歌厅、飞机客舱、火车车厢等公共场所播放背景音乐,广播电台、电视台演播音乐作品以及通过网络使用音乐作品等都应由协会负责有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