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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电子书版权问题-请教!!在淘宝卖电子书,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付费电子书版权问题-请教!!在淘宝卖电子书,

请教!!在淘宝卖电子书,都是古籍类的会涉及版权...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1、在申请行政查处盗版和侵权诉讼起诉时,方便举证,便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和查处。
2、在软件销售、许可转让和无形财产评估中具有重要作用。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所认可,便于企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4、权利人在软件登记机构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创作开发和确认权属的有力证据,有利于解决侵权纠纷。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准备资料如下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原创版本软件创作说明表》并按要求填写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如果为法人,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
(2)如果申请人为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为什么中国没有一个付费的电子书销售平台?
没有区别,版权即指的著作权,是作者对书的内容的所有权。电子书和纸质书只是书的载体不同。在法律上受保护的程度是一样的,但现实操作中电子书的盗版成本比较低,或者干脆直接破解版权加密进行盗版。所以电子书的受保护程度要低于纸质书的。 个人观点
请问,对购买的当当网电子书中的内容截图使用涉及...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指南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作用
1、在申请行政查处盗版和侵权诉讼起诉时,方便举证,便于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和查处。
2、在软件销售、许可转让和无形财产评估中具有重要作用。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为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所认可,便于企业享受各种优惠政策。
4、权利人在软件登记机构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创作开发和确认权属的有力证据,有利于解决侵权纠纷。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准备资料如下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原创版本软件创作说明表》并按要求填写
2、申请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1)如果为法人,请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事业法人代码证书。
(2)如果申请人为自然人,自然人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填写软件名称并盖好公章。
版权方如何与知乎对接电子书付费业务?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一个崭新的概念电子书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电子书既可以拿在手持阅读设备上浏览,也可以在计算机屏幕上阅读。大部分电子书是需要付费下载的,那么传播付费下载的电子书是否构成侵权呢?传播付费下载的电子书是否构成侵权?购买书籍仅仅是取得书籍的所有权,未与著作权人形成合意并且明确授权或者依据著作权人单方意思许可或者转让权利的,并不意味着附着在书籍载体上的著作权也一并概括或者具体的转移。假设在没有《著作权法》第22条对于合理使用的规定,那么将书籍电子版复制若干并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的行为可能触犯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的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而复制权,根据第1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电子书籍因其载体的特殊性,于没有版权保护措施的状况下,致使复制书籍内容在网络时代变得更加便利。并且一旦复制成本下降,则导致著作权人包括发行在内的经济利益极易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作为对著作权利人的救济,法律明文规定,权利人未许可他人复制或者转让复制权且不具有合理使用的情形下的,任何人不得实施针对其作品的复制行为。同理,读者或者电子书籍的所有人,在前述情形下,也不得将作者作品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网络硬盘或者其他网络空间。否则著作权利人有权要强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请求赔偿损失。但根据现行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个人」不同于「私人」,前者是指行为人自己使用作品,而后者则指代「他者」,通过交互方式(信息网络传播方式)传播作品给公众,嘱咐其作品只作「私人用途」使用,属于所谓的「私人使用」,但并非「著作权限制」意义上的「个人使用」。一字之差大异其趣。从逻辑上言,唯有「复制」及「演绎」行为能满足「个人使用」的「个人」要件,因为这些行为均可由行为人「个人」完成;而对「发行」、「出租」等广义上的「公众传播权」的限制,均无「个人使用」条款的适用余地。因此将作品通过交互式传播给特定人,因为对象并非是「公众」,所以并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就没有探讨是否满足「个人使用」的必要了。换言之,只要作品在信息网络环境中只能被特定少数人获得,则并没有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关于传播付费下载的电子书是否构成侵权?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版权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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