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著作权的客体的性质是什么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1、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3、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受保护对象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保护对象
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为保护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一)法律、法规,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什么是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作品。需要指出的是,受保护的作品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必须是自己创作的,不是抄袭别人的;(二)必须是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范围内的创作;(三)必须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四)必须是不属于依法禁止出版、传播和作品。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根据《计算机保护条例》,我国使用著作权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
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也是著作权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
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的客体范围有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