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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著作权人是谁-音乐版权归属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歌曲著作权人是谁-音乐版权归属问题

我创造的歌曲。别人唱了以后。版权归谁?
一首歌的版权分为两部分:歌词和乐谱。歌词属于版权法中的“文字作品”,乐谱属于”音乐作品“。歌词的版权归属于词作者,乐谱的版权归属于曲作者。如果作词人作曲人和唱片公司签订转让版权的合同,那么版权转归唱片公司所有。
歌手只是版权法中规定的“表演者”,不是词曲的版权人,对词曲本身不享有版权。因为歌曲不是指我们听到的音频文件,而是歌词和曲谱——而歌词和曲谱本来就与歌手没有任何关系。当然周杰伦等创作型歌手除外,他们对“自己创作并演唱”的歌曲兼有词曲作者和表演者双重身份,既享有版权人的权利又享有表演者的权利。

一个歌手要翻唱一个经典歌,要找版权人,即词曲作者,如果词曲作者已将版权转让唱片公司,就去找唱片公司。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怎么确定?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提问者,该问题为两问:
一、歌曲的著作权人对歌词、曲谱等著作权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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