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学院

商标著作权的法院管辖-商标纠纷案件是属于中级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商标著作权的法院管辖-商标纠纷案件是属于中级

商标案件都由哪些法院管辖
各类商标案件法院管辖规定如下:  1、 不服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不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被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3、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和保全案件----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或被申请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4、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中级人民法院。  5、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2、3、4、5,被确定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也可管辖。
商标案件都由哪些法院管辖

根据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知识产权法下的侵权管辖包括:

1、专利侵权管辖: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2、商标侵权管辖: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3、版权侵权管辖: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扩展资料

近日,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侵权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该《报告》选取了2015—2016年民事一审审结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报告》中指出,两年来审结的知产侵权案件总数为1.2万余件,且2016年案件数同比增长41%之多;此外,案件多集中在广东、北京、江浙沪等经济发达地区。


商标著作权的法院管辖-商标纠纷案件是属于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