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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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庸诉《上班这点事》节目侵权案终审判决:2010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决定撤销原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北京电视台、唯众传媒、第一财经“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的判决及处罚,并驳回朱德庸的全部诉讼请求。 2
010年1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朱德庸起诉北京电视台、上海唯众影视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众传媒”)和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财经”)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做出了终审判决:撤销原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北京电视台、唯众传媒、第一财经“构成不正当竞争关系”的判决及处罚,并驳回朱德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始末:
著名主持人刘仪伟主持的《上班这点事》节目,是由上海第一财经频道和上海唯众传播有限公司联合打造的中国首档轻喜剧风格的职场脱口秀电视节目,2007年1月节目一经播出即反响热烈,收视表现十分优异,成为上海第一财经频道的品牌栏目,并在包括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BTV-5及全国众多城市的数字频道持续热播。
《上班这点事》以都市白领为主要收视群,为广大上班族打造了释放压力和倾诉内心的精神高地,成为深受全国都市白领喜爱和信赖的节目。每期邀请两位白领精英为嘉宾,并设定一名话题体验者,共同与主持人刘仪伟形成谈话空间,以轻松、幽默的表达方式聊身边的职场话题。许多电视业内专家评论称,在《上班这点事》节目推出之前,国内电视界职场类脱口秀市场尚属空白,此节目的推出和热播对国内电视节目的创新与主流消费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009年4月,台湾著名漫画家朱德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北京电视台、第一财经、唯众传媒公司侵犯著作权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称电视栏目《上班这点事》与其所著漫画《关于上班这件事》名称相似,且在电视栏目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其漫画中的标志性语句,要求三被告在北京电视台财经频道播放致歉声明并赔偿各项损失五十万元。案件原审法院认定朱德庸关于侵犯著作权的主张不能成立,但支持了朱德庸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诉讼请求,判令唯众传媒和第一财经在第一财经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共同赔偿朱德庸五万元,驳回了朱德庸对北京电视台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朱德庸和两被告均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终审判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后第一时间受理了此案,经过严格的调查取证和公正公开的审理过程,对案件的两大争议点做出了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