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全面营改增后,个人转让著作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十四)个人转让著作权。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9、根据营改增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的有( ...
如果是个人转让著作权,不属于应征增值税项,按特许权使用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所得计算交纳个税公式,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比例税率20%征收。
转让著作权,为什么不征收增值税,这是对知识产权的支持和鼓励,从税收方面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看出对著作权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