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学院

对著作权的保护-世界各主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

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


对著作权的保护-世界各主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

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
对于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著作权法》是有相关规定的,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法律规定如下:对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法律规定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为50年(自发表),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一般规定。5、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的保护期自出版后10年。6、表演者享有的表明身分;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等保护期不受限制;其他自该表演发生后50年。7、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的保护期自制作完成后50年。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转播、录制、复制自播出后50年。我国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分别加以规定。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著作权法保护。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就丧失著作权,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含,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哈】
  (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订)
  缔约各国:
  有志于在各国之间在尊重主权和平等基础上,为谋求共同利益,增进了解与合作而贡献力量;
  有志于为鼓励创造性活动而加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
  有志于在充分尊重各联盟独立性的条件下,使为保护工业产权和文学艺术作品而建立的各联盟的管理趋于现代化并提高效率;
  特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成立组织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第二条 定义
  在本公约中:
  (Ⅰ)“本组织”是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Ⅱ)“国际局”是指知识产权国际局;
  (Ⅲ)“巴黎公约”是指1883年3月20日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公约及其一切修订本;
  (Ⅳ)“伯尔尼公约”是指1886年9月9日签订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及其一切修订本;
  (Ⅴ)“巴黎联盟”是指根据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联盟;
  (Ⅵ)“伯尔尼联盟”是指根据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联盟;


对著作权的保护-世界各主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