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0 浏览次数:次
知识产权法的案例分析题
申请著作权是要把自己创作的东西拿到版权局去登记的,如果不拿手稿,那拿什么呢?所以手稿是一定要有的。
如果和别人发生版权纠纷,除了手稿,也可以拿著作权证书;如果没登记,就需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创作完成时间。
静静的顿河的著作权属
第一、刘某在手稿扉页上题字属赠与性质的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本案中将自己的题字无偿交给刘某,符合赠与行为的要件。
第二、王某对手稿不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由作者或者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享有,在本案中刘某赠与给王某的只是题字的物权,并没有将著作权赠与。
第三、王子对手稿不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由作者或者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享有,在本案中刘某赠与给王子的父亲的只是题字的物权,并没有将著作权赠与。王子继承的也只是题字的物权。
第四、刘某的继承人刘子对手稿享有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由作者或者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享有。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五、刘子对作品享有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这些权利本属于刘某属于,刘子作为刘某的继承人在刘某死后享有上述权利。
第六、孙某的行为侵害了刘子的发表权。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刘子作为刘某的继承人有权决定是否将该题字进行发表。
请教高手一道知识产权的题~搞不懂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在这里著作权人许可了丙什么?是不是手稿的所有权?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确说明: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丙有权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手稿!因此丙只有手稿的所有权,没有著作权!
“内部资料”问题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学习交流,小部分发行一般不认为是发表行为!法律对这一方面没有详细的解释!
出版社丢失作者手稿 会侵害著作权吗
一般情况下出版社丢失了作者的手稿不会侵害到著作权,侵犯的是物权,但也有例外。出版社所丢失的是作者的手稿,这时候,却完全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这是因为,尽管丢失、损毁的仍然是作品载体本身,但是由于作品载体的性从而使得载体的灭失就意味着作品无法再现。而由于无法再现作品,作品上的各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事实上就无法实现和主张,因此,此时作品载体的灭失虽然在法律上并不等于作品的灭失,然而这种存在实质上只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因为作者甚至就连实现最基础的复制权都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