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著作权法的立法模式-简述法律规范的分类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著作权法的立法模式-简述法律规范的分类

1119221145 电子商务
摘 要:世界各国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模式大致有分散型、集中型和结合型三种。从现实选择上,我国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模式经历了一个从分散到集中的历史演变过程。从未来走向上,尽管各种立法模式都是利弊共存的统一体,但分散型立法模式应当是我国大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立法模式的未来选择。因为,“结合型”不利于实现法律之间的协调统一;“集中型”立法模式的指导思想难以实现;知识产权犯罪作为行政犯以及知识产权的开放性等特征都决定了分散型立法模式是未来的恰当选择。

关键词:调查公司 知识产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 商业秘密 商业调查公司 商务调查

知识产权是人类的智慧结晶,它造福于人类,因此,必须对知识产权予以保护,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是民事的,也可以是行政的,还可以是刑事的,本文拟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问题略作探讨。

一、各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立法模式考察

纵观世界各国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立法,其立法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分散型的立法模式

分散型的立法模式,也可以称为附属刑法立法模式,就是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中设置独立的罪名和法定刑,而在刑法典中则没有规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犯罪。这种分散性的立法模式是当今世界较为普遍的立法体例,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多数均采用这种立法模式。例如在著作权的刑法立法中,英国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规定在《著作权法》第107条中;美国将侵犯著作权的刑事犯罪规定在《版权法》第506条中;德国则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集中规定在著作权法中,刑法典没有设置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任何刑事处罚条款;意大利则由《版权法》第171条至第174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犯罪;日本自1971年生效并进行了数次修订的《著作权法》第l19条至第124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2.集中型立法模式

集中型立法模式,也可以称为刑法典模式,即以刑法典的方式规定所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刑事责任。大陆法系的一些多以此类立法方式为主。例如,《巴西联邦共和国刑法典》第187条、188条分别规定,没有经专利所有权人或让与人的许可而生产属于专利的产品,利用属于专利产品的程序与方法,进口、出口、出卖、推销或者以出卖为目的隐藏、接受侵犯专利的产品,并把非专利权作为自己的专利权而进行工业生产的,分别处以拘役或罚金。我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则集中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中,显然也属于这种集中型的立法模式。


著作权法的立法模式-简述法律规范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