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的确认-作品著作权需要提交的权属证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次
作品著作权需要提交的权属证明是什么?
申请著作权登记可以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
1、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从作品完成之日就自动产生,毋需经过登记程序。
2、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证明著作权属的有力证明。在网络时代,信息复制和传播的速度非常之快,著作权人对复制和传播媒体的控制有难度。作品一旦经过多个渠道广泛流传,要证明原始作者的身份就有一定困难,因此,主动申请著作权登记是证明自己著作权人身份的好办法。
3、中国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指“身份证、法人执照、营业执照等有效身份证件”,著作权权属证明指“有关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手稿等”,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机关的登记材料。
扩展资料:
1、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2、以加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条件,此外,无需再履行其他手续。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自动保护办法。《世界版权公约》也认可这种办法。
如何证明属于自己的著作权著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著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著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著作权登记证书等机关的登记材料。
提供著作权权属证明,证明效力的一般是各级版权局办法的著作权登记证书,除非有确切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除此之外的证据如果能充分提交,也可以证明著作权的权属。但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因为作品的形式不同,证明方法也不同。比如摄影作品用底片或者数码摄影的原文件。文字作品用手稿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第三条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第四条 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下列作品的含义:
(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