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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版权纠纷-版权问题,我设计的一个县城的地图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地图版权纠纷-版权问题,我设计的一个县城的地图

旅游地图有版权吗?比如说我制作的东西要用到旅游...
我想起了伟人的话:“全国此类事甚多,容当统筹解决。”这类侵权在全国何止万千?媒体应加强对这类诉讼的报道,使各方面都增强法律意识,才能根本解决。
魔兽地图作者有版权吗?
看你要参考的地图版权归谁所有。
一般地图的版权是属于绘制地图的机构所有,如一些以出版地图为主的出版社。如果你想在汇编的材料中用到该地图,就要事前与该地图的版权所有者沟通,双方无异议之才能使用。
虽然地图上的内容客观存在,但是绘制地图仍属于对客观信息的一种编撰。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是创作者申请了著作权登记)。
LZ可以看看,地图上是否表明了出版单位,或是标明引用自哪里。然后再进一步确认该地图的版权归谁所有。
版权问题,我设计的一个县城的地图,能算是我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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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网络游戏改编成小说,其实就是用它游戏里的地图...
地图有没有知识产权——地图版权维权战引出法律问题
  自己编制的地图,接二连三地被广告商“盗用”去作楼市广告,地图编制者从2002年起,与侵权者打起了一场又一场官司,形成了国内典型的地图著作权维权系列案件。最近,该系列案件终于划上了句号,同时也引出了一个颇有意义的法律问题:地图有没有知识产权。
  1999年12月,戴德梁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梁行房产)编制了《焦点房谈》(第三期·非卖品),该宣传资料中包含了一个名为《梁行地图之浦东篇》(下称《梁行地图》)的版面。该版面上方为上海市浦西区和浦东区的部分地图,在浦东地图部分标注有74个楼盘信息。上海测绘院(下称测绘院)发现《梁行地图》与上海市区道路交通图(下称交通图)中浦西、浦东的局部基本一致,在道路及河流走向、路名标注方式、公交线路及站点标注方式等地图构成要素的细节方面亦基本相同。在《焦点房谈》的《精彩1999》版面的“市场研究”栏中,有下列表述:“在历次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上,本行展开大型客户需求调查,迄今为止总共收集了一万二千余份市场问卷,并仍以伍百份/月的速度递增。本部门依据对上海内销住宅市场的广泛深入调查,同时为配合房展会特地编辑出版了宣传刊物《焦点房谈》,6月房展会中三万份在三天内即分发一空,颇受购房者和业内人士欢迎,诸君手头这张已是第三期了。”
  2002年4月27日,测绘院以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为由,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梁行房产。原告诉称测绘院是《交通图》的著作权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将原告地图的部分内容缩小扫描,加注楼盘信息作宣传资料,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刊登声明、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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