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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发表了作品版权-关于版权问题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期刊发表了作品版权-关于版权问题

《浅议期刊编辑部有哪些著作权》
准确的说这样的说法没有效力的。
请您在投稿的时候仔细的看一下投稿须知或者协议类的内容,看看其中关于版权归属的详细说明。
只要您没有主动授权或者转让版权,版权归属还是您的,那么版权对应的各种权利您还是拥有的,如您所说的转载是没有问题的。
具体的请参考:著作权法
关于版权问题
能不能一稿多投看你投稿的这家杂志社有没有规定不允许。别人推荐到读者之类的文摘,这篇文章还是你的。杂志社拿去出版书籍当然要给你钱啦~你投给杂志社之后这篇文章的著作权还是你的,杂志社要拿你的文章做其他用途还是要给你钱的。
在报刊上发表过的文章,作者还有版权和著作权吗?
《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因此,作者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规定,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对在期刊或报纸发表的文章,专有著作权上有没有什
你好,对于著作权,法律是有一些限制的,如果你的情形符合下面的规定,责具有免责事由
著作权法第四节 权利的限制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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