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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标志 版权-哪位大神会模仿中国好声音的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好声音标志 版权-哪位大神会模仿中国好声音的

求大神PS一个像中国好声音那样的logo

属于申请中的未确权的商标,如果需要很严格的说现在只是栏目的名称。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之规定网页链接(法条引用处)。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除非“中国好声音”放弃“中国”两字的商标专用权,一般情况下很难申请成功,而放弃“中国”两字的专用权后该商标仅剩“好声音”三字的专用权,则遭遇以上情况: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网页链接(法条引用处)。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中国好声音勉强能够符合“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③申请人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版权方),在中国商标局网页链接(商标申请情况查询链接)的申请商标情况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国际分类  申请日期                商标名称                               申请人名称

1    13672842    41    2013年12月05日    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    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    13176693    28    2013年09月02日    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    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好声音标志 版权-哪位大神会模仿中国好声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