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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简述著作权的合理使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著作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简述著作权的合理使

改编作品著作权归谁,行使改编作品著作权时注意什么
提问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本条规定很明确,一、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可以为委托人也可以为受托人或者二者共有;二、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事实上,如题“著作权法17条的例外”,一般是没有签订委托合同为例外,即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现在法律是不是新规定了一条【客人到影楼拍照...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行使著作权时如何做到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在行使著作权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侵权情形的,就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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