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次
哪四部门就网络转载短视频等展开版权专项整治?
在自媒体上直接“搬运”国内或国外的视频,会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有侵权风险时,原则上应当事先获得权利人授权。但一般情况下,不是重大商业上的应用,注意了以下几点,基本不会有大问题:
1、注意原始材料,尤其是视频、图片等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权利保留,如果有,不应违反。
2、转发同时如实注明来源、作者。发翻译作品也一样。
3、留下联系方式,发现有问题或投诉,立即撤下。
《著作权法》第22条及《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6条分别明确规定了12种及8种合理使用范围,这些主要是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性质、程度以及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等方面来判断的。
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
在传播视频时切记要对照标准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属于上述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
扩展资料:
视频的长短与创作性的判断没有必然联系。视频越短,其创作难度越高,具备创作性的可能性也越大。要判断短视频是否符合作品的构成要件,还需结合短视频的类型和内容综合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2019年4月,全国首例广告使用短视频侵害著作权案一审宣判-2分钟短视频获赔50万。4月26日,海淀法院一审审结了此案。法院判决一条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余元。
人民网-视频短就不会构成侵权吗?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百度百科-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
在自媒体上直接“搬运”国内或国外的视频,会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有侵权风险时,原则上应当事先获得权利人授权。但一般情况下,不是重大商业上的应用,注意了以下几点,基本不会有大问题:
1、注意原始材料,尤其是视频、图片等来源是否有明确的权利保留,如果有,不应违反。
2、转发同时如实注明来源、作者。发翻译作品也一样。
3、留下联系方式,发现有问题或投诉,立即撤下。
《著作权法》第22条及《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6条分别明确规定了12种及8种合理使用范围,这些主要是根据使用作品的目的、性质、程度以及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等方面来判断的。
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