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04 浏览次数:次
为什么商标证书都下来了还有争 议呢?
您好。首您已拿到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商标注册已成功,如果他人对您注争议,只能提商标争议,商标异议提出时间是在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内,对方已“相同或相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相类似商标”来提争议是得不到支持的,除非对方是可以申请中国驰名商标。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用HI我,希望能帮助到您
为什么商标证书都下来了还有争 议呢?1、一商标的注册与在先注册的商在冲突所引起议。这类争议发生在两个使用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从注册之日起算的5年的争议期。2、商标争议是由于商标注册违反了注册商标依法所要求的禁止性规范,或者注册申请人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而取得注册所引起的争议。所谓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范主要是指如商标图案不具备显著性、违反公序良俗或善良风尚等。对于第二类商标争议,我国《商标法》上没有规定提出商标争议的期限。这就是说对于这类商标争议可以不受时间限制,任何时候都可提出商标争议。
解百纳的商标之争纷争了8年之被称为“中国葡萄酒知识产权第一案”——— 解百有了终审判决,“解百纳”商标之争终于结束。上市公司张裕A昨天发布公告,解百纳商标归张裕A所有。2010年6月24日,上市公司张裕A发布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转交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6月17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定被告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解百纳商标争议做出的裁定程序合法。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09年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第一项是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评字[2008]第05115号<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第二项是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重新做出裁定。在商评字[2008]第05115号<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作出了对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的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决。这意味着,“解百纳”由张裕独享。